1. | 通報成員:南非 |
2. | 負責機構: 衛生司 |
3. | 覆蓋的產品: 食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或國家:
[X]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有關可能存在于食品中的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頁數:17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根據1972年《食品、化妝品和消毒劑法》(1972年第54號法案),該條例的擬議修訂案規定了衛生部司控制下的食品中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X]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CXG 33-1999——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符合性測定的推薦取樣方法;CXG 40-1993——農藥殘留分析良好實驗室操作指南;CXG 41-1993——最大殘留限量適用和分析取樣的產品部位;CXG 56-2005——關于使用質譜分析法(MS)鑒定、確認和定量測定殘留物的指南;CXG 84-2012——用于從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外推至同組商品 代表商品的選擇原則和指南;CXG 90-2017——食品和飼料中農藥殘留測定分析方法的性能標準指南;CXA 4-1989——食品與動物飼料分類 [ ]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生法典,章節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X] 否 原因: 由于在估算最大殘留限量時使用了與在該國進行的田間試驗等相關的南非良好農業規范(GAP),因此可能出現偏差。此外,使用南非的消費數據進行了農藥暴露評估。但是,最初的法規表明,在食品進口到南非的情況下,如果最大殘留限量比食典委的最大殘留限量更嚴格,則可以接受食典委的最大殘留限量,前提是對人群的農藥暴露不會對人類安全構成風險。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2022年12月2日第47632號《政府公報》(英文版) |
10. |
擬批準日期:
2023年9月1日 擬公布日期: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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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擬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自本條例修正案最終版公布后生效。
[ ] 貿易促進措施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X] 通報發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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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衛生部食品管理局 專用郵袋:X828 比勒陀利亞 郵政編碼:0001 電話: +(27 12) 395 9359 傳真: +(27 12) 395 8854 電子郵箱: foodcontrol@health.gov.za并抄送至: CACPSA@health.gov.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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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衛生部食品管理局 專用郵袋:X828 比勒陀利亞 郵政編碼:0001 電話: +(27 12) 395 9359 傳真: +(27 12) 395 8854 電子郵箱:foodcontrol@health.gov.za并抄送至: CACPSA@health.gov.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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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972年《食品、化妝品和消毒劑法》(1972年第54號法案),該條例的擬議修訂案規定了衛生部司控制下的食品中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衛生部食品管理局 專用郵袋:X828 比勒陀利亞 郵政編碼:0001 電話: +(27 12) 395 9359 傳真: +(27 12) 395 8854 電子郵箱: foodcontrol@health.gov.za并抄送至: CACPSA@health.gov.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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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衛生部食品管理局 專用郵袋:X828 比勒陀利亞 郵政編碼:0001 電話: +(27 12) 395 9359 傳真: +(27 12) 395 8854 電子郵箱:foodcontrol@health.gov.za并抄送至: CACPSA@health.gov.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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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972年《食品、化妝品和消毒劑法》(1972年第54號法案),該條例的擬議修訂案規定了衛生部司控制下的食品中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 |
1. | 通報成員:南非 |
2. | 負責機構: 衛生司 |
3. | 覆蓋的產品: 食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或國家:
[X]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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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有關可能存在于食品中的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頁數:17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根據1972年《食品、化妝品和消毒劑法》(1972年第54號法案),該條例的擬議修訂案規定了衛生部司控制下的食品中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X]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CXG 33-1999——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符合性測定的推薦取樣方法;CXG 40-1993——農藥殘留分析良好實驗室操作指南;CXG 41-1993——最大殘留限量適用和分析取樣的產品部位;CXG 56-2005——關于使用質譜分析法(MS)鑒定、確認和定量測定殘留物的指南;CXG 84-2012——用于從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外推至同組商品 代表商品的選擇原則和指南;CXG 90-2017——食品和飼料中農藥殘留測定分析方法的性能標準指南;CXA 4-1989——食品與動物飼料分類 [ ]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生法典,章節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X] 否 原因: 由于在估算最大殘留限量時使用了與在該國進行的田間試驗等相關的南非良好農業規范(GAP),因此可能出現偏差。此外,使用南非的消費數據進行了農藥暴露評估。但是,最初的法規表明,在食品進口到南非的情況下,如果最大殘留限量比食典委的最大殘留限量更嚴格,則可以接受食典委的最大殘留限量,前提是對人群的農藥暴露不會對人類安全構成風險。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2022年12月2日第47632號《政府公報》(英文版) |
11. |
擬批準日期:
2023年9月1日 擬公布日期: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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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擬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自本條例修正案最終版公布后生效。
[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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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X] 通報發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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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衛生部食品管理局 專用郵袋:X828 比勒陀利亞 郵政編碼:0001 電話: +(27 12) 395 9359 傳真: +(27 12) 395 8854 電子郵箱: foodcontrol@health.gov.za并抄送至: CACPSA@health.gov.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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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衛生部食品管理局 專用郵袋:X828 比勒陀利亞 郵政編碼:0001 電話: +(27 12) 395 9359 傳真: +(27 12) 395 8854 電子郵箱:foodcontrol@health.gov.za并抄送至: CACPSA@health.gov.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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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南非代表團的要求, 發送2022-12-22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有關可能存在于食品中的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 |
內容簡述:
根據1972年《食品、化妝品和消毒劑法》(1972年第54號法案),該條例的擬議修訂案規定了衛生部司控制下的食品中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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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衛生部食品管理局 專用郵袋:X828 比勒陀利亞 郵政編碼:0001 電話: +(27 12) 395 9359 傳真: +(27 12) 395 8854 電子郵箱: foodcontrol@health.gov.za并抄送至: CACPSA@health.gov.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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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衛生部食品管理局 專用郵袋:X828 比勒陀利亞 郵政編碼:0001 電話: +(27 12) 395 9359 傳真: +(27 12) 395 8854 電子郵箱:foodcontrol@health.gov.za并抄送至: CACPSA@health.gov.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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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南非代表團的要求, 發送2022-12-22如下信息: |
根據1972年《食品、化妝品和消毒劑法》(1972年第54號法案),該條例的擬議修訂案規定了衛生部司控制下的食品中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衛生部食品管理局 專用郵袋:X828 比勒陀利亞 郵政編碼:0001 電話: +(27 12) 395 9359 傳真: +(27 12) 395 8854 電子郵箱:foodcontrol@health.gov.za并抄送至: CACPSA@health.gov.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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